从本章开始听沈砚是在乐乐的敲门声中醒来的。“叔叔,起床了,上学要迟到了!”乐乐的声音从门外传来,又脆又亮,像冬天里的一串小鞭炮。沈砚睁开眼睛,阳光已经从窗帘的缝隙里挤了进来,在地板上画出一道金色的线。他的左肺又开始隐隐作痛,但那阵疼痛被乐乐的声音冲淡了许多,像一杯苦茶里加了一勺糖,苦还在,但有了甜的味道。
他坐起身,穿上拖鞋,打开门。乐乐站在门口,背着书包,校服扣子又扣错了一颗,领子一边高一边低,像一只翅膀没整理好的小鸟。沈砚蹲下来,帮他重新扣好扣子,整了整领子。乐乐的脸很近,他能看到那张小脸上的绒毛,看到鼻尖上的一点灰尘,看到眼睛里自己的倒影。那双眼很大很圆很亮,像两颗黑葡萄,像沈清的眼睛。
“叔叔,你今天送我吗?”乐乐问。
沈砚的手指在衣扣上停了一下。他本来想说“今天有事”,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他有什么?他没有事了。所有的仇人都死了,所有的证据都送出去了,所有的后事都安排好了。他唯一的事,就是活着,就是陪着他们,在最后的每一天里。
“好。叔叔送你。”
乐乐笑了,露出了那两颗缺了的门牙。沈砚也笑了,那个笑容很轻很淡,像一片叶子从树上落下来还没落地就被风吹走了。但他的眼睛里有光,那道光很亮很暖,像冬天里的炉火。
他站起身来,走进洗手间,洗脸刷牙,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。他对着镜子看了一眼,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眼袋浮肿嘴唇干裂,看起来像一个病人。但他笑了笑,用手指将嘴唇上的干皮撕掉。血渗出来,很小的一滴,在嘴唇上像一颗红色的珍珠。他用舌头舔掉了那滴血,然后走出了洗手间。
母亲已经在厨房里了。小米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,金黄色的,香气弥漫在整个屋子里。她的背影在晨光中显得瘦小佝偻,头发又白了一些,在阳光下闪着银色的光。沈砚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她的背影,看了很久。他想起小时候,也是这样站在门口看着母亲做饭。那时候他很小,踮起脚尖才能看到灶台上的锅。那时候母亲很年轻,头发是黑的,腰板是直的,做饭的动作比现在快很多。
“妈,今天早上吃什么?”
“小米粥,馒头,咸菜。你不是最喜欢喝小米粥吗?”
“嗯。”
沈砚走过去,从碗柜里拿出四个碗,摆上四双筷子,然后将粥端上桌,馒头装进盘子,咸菜用小碟子盛好。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,像无数个普通的早晨一样,吃早饭,聊家常。
“乐乐,今天数学考试,你复习了吗?”张秀兰问。
“复习了。奶奶,我肯定能考九十分以上。”
“别吹牛。考不好看你爸回来怎么收拾你。”
乐乐低下头,不说话了。沈清河看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,夹了一块咸菜放进嘴里,慢慢地咀嚼着。
沈砚知道乐乐为什么不说话了。因为他没有爸。沈清不会回来了。永远不会。乐乐已经习惯了没有爸爸的日子,习惯到可以在别人提起“你爸”的时候不动声色,习惯到可以在父亲节的时候安静地写作业,习惯到可以在看到别的孩子被爸爸举过头顶的时候移开视线。他已经习惯了成为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。但他不应该习惯。他应该有一个父亲。他应该有一个人在他考了九十分的时候拍着他的肩膀说“我儿子真棒”,在他做错事的时候板着脸说“下次注意”,在他害怕的时候抱着他说“爸在呢”。
但他没有。
沈砚放下筷子,伸手摸了摸乐乐的头。“乐乐,你一定能考好。叔叔相信你。”
乐乐抬起头,看着沈砚,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那不是感激,不是依赖,而是一种更纯粹的、像孩子对大人天然的信赖。从沈清死后,沈砚就是这个家里唯一的男人,是他可以依靠的、可以撒娇的、可以在害怕的时候抱住的人。
“叔叔,你什么时候回来?”
沈砚的手指在乐乐头上停了一下。他想起昨晚对乐乐说的那些话——“叔叔要去美国了,那边有个工作机会。”他不知道乐乐相不相信,不知道他会不会在某个夜晚想起这个早晨,想起叔叔摸着他的头说“叔叔相信你”。
“很快。”沈砚说,声音很轻,很柔,像哄一个婴儿入睡,“你好好学习,叔叔回来给你带礼物。”
“什么礼物?”
“变形金刚。擎天柱。”
“真的?”
“真的。”
乐乐笑了。沈砚也笑了。两个人的笑容在晨光中交织在一起,像两朵在风中摇曳的花。一朵还没有绽放,一朵即将凋零。
吃完早饭,沈砚帮母亲收拾了碗筷,然后牵着乐乐的手出了门。走在翠屏小区的路上,阳光很好,照在脸上暖洋洋的。乐乐的小手很暖,暖得有些发烫,像一个小火炉在沈砚的掌心里燃烧。他们走过那条梧桐树已经落光了叶子的路,走过那座石桥,走过那个卖早餐的小摊,走到了学校门口。
“叔叔,我进去了。”
“去吧。”
乐乐松开他的手,跑进了校门。跑了几步又停下来,转过身,朝他挥了挥手。沈砚也挥了挥手。然后乐乐转过身,跑进了教学楼,消失在了楼道里。
沈砚站在学校门口,看着那扇已经关上了的门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转过身,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。他的步伐不快不慢,和任何一个送完孩子上学的家长没有任何区别。但他的心里有一团火,那团火烧了七年,从沈清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熄灭过。现在它终于快要熄灭了,不是因为燃料烧完了,而是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。
他回到家,母亲正在阳台上晾衣服。他走过去,从洗衣篮里拿起一件湿衣服,抖开,撑在衣架上,挂到晾衣杆上。动作很熟练,像一个做过无数次的人。事实上他做过无数次,只是很久没有做了。在美国读书的那几年,他都是自己洗衣服自己晾,但那些衣服上没有家的味道,只有洗衣房的消毒水味。
“小砚,你哪天走?”张秀兰突然问。
沈砚的手指在湿衣服上停了一下。“后天。”
张秀兰没有说话。她低下头,继续从洗衣篮里拿出衣服,一件一件地晾着。她的手在微微发抖,但她努力控制着,不想让沈砚看到。
“妈,我到了那边会经常给你们打电话的。”
“嗯。”
“乐乐想要变形金刚,我给他买。你们想要什么?”
“什么都不要。你平平安安的,就行了。”
沈砚的眼眶湿了。他没有让母亲看到,转过身,走进了屋里。他站在客厅中央,看着墙上的那张全家福。照片里沈清笑得很灿烂,他从来不擅长拍照,每次面对镜头都会笑得很僵硬,像被人挠了痒痒。但那一次他笑得很好,可能是因为乐乐被抱在怀里,正在揪他的耳朵。
沈砚看着沈清的脸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走进自己的房间,关上门,坐在书桌前,拿起那本记事本,翻到第三页,写了一行字:“后天。离开。去自首。不能让家人知道。不能让他们看到我被带走的样子。”
他放下笔,合上记事本,将它放回了抽屉。然后他关了台灯,躺在床上,闭上了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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